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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托盘流通企业之间的合作

发布时间:2017/1/19

  塑料托盘流通企业同科研院所合作的形式流通企业同科研院所合作的内容、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国内外流通企业同科研院所合作的经验,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由流通企业出钱或购置设备在科研院所建立特定的研究开发机构,研究开发机梅人员编制。


  塑料托盘根据合作方商定的意见,由科研院所配齐,该机构可委托科研院所管理或双方共同管理,研究机构的工作计划由合作双方共同拟定,科研院所负责实施年末总结汇报。这种形式一般合作期限较长,通常在五年、十年以上,适于流通企业战略性开拓项目的研究合作,由流通企业出资,委托科研院所培养人才人才培训计划可以是多层次、多形式的。塑料托盘流通企业提出干部深造、提高及定期全员培训计划,由科研院所安排实施。同时,也可根据流通企业提出的科研课题,由科研院所在研究开发过程中,为流通企业培养各种实用人才这种合作形式,时间可长可短少则几年,长则十几年,各流通企业均可采用。塑料托盘流通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同组成联营开发实俸,对某项或某类技术成果进行研究、开发和商品化,或提供某类技术服务,这种合作形式通常是利用流通企业和科研院所双方的优势,如科研院所的成果、技术和人才。


  塑料托盘流通企业的资金、生产条件销售服务渠道等,若能做到优势互补,往往可形成竞争力极强的企业,这种合作形式通常是风险共担,利益共沾分工合作共同实现。塑料托盘一次性合作,流通企业就某项特定的技术或任务,委托科研院所研究、开发,研究开发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双方用协议固定下来,任务完成后,合作即告终止。